山东省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根据“中煤改〔2021〕302号”及各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进行关闭。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及原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等9厅局下发的“鲁煤规发[2018]43号”文件要求,曹庄煤矿委托我单位编制矿井关井闭坑报告。
7月15日,山东省能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单位编制的《山东省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井闭坑报告》进行了审查,共邀请3名专家进行审查。审查会上,我方编制人员首先从矿井关井闭坑、设备回撤方案、井筒封闭设计、地面建筑物拆除方案等方面进行了简要汇报,重点汇报了矿井目前关井进度、井筒封闭情况及地面建筑物拆除情况,与会专家就矿井关井后对相邻柴里煤矿影响情况、井筒封闭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询问,并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
最后,经与会专家一直同意,本次报告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