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煤改〔2021〕302号”及滕州市人民政府、枣庄市能源局、省发改委相关文件要求,山东省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需进行关闭。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及原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等9厅局下发的“鲁煤规发[2018]43号”文件要求,曹煤公司委托技服公司进行矿井关井闭坑报告编制工作。
5月14日,枣庄市能源局、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组织专家对我单位编制的《山东省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井闭坑报告》进行了评审。
评审会上,我方编制人员首先从矿井基本概况、关井闭坑、设备回撤方案、井筒封闭设计、人员安置方案、地面建筑物拆除方案、矿井关闭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了简要汇报,与会专家就矿井关井后对相邻矿井影响情况、地面塌陷区等方面进行了询问,并就井筒封闭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曹煤公司矿井关井闭坑报告顺利通过市局初审,对下一步矿井关闭、履行相关闭坑手续迈出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