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121号)、《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132号)、《关于认真做好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3〕37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鲁〔2023〕51号)以及《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赵官煤矿委托我单位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
4月24日,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对我公司编制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进行了评审。首先,我单位汇报人员从矿山概况,矿井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水害、瓦斯、火灾、冲击地压、煤层顶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今后3年隐蔽致灾因素治理、结论与建议等方面进行了简要汇报。其次,与会专家就报告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与讨论。最后,每位专家均对报告内容以及图纸等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
我们将严格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对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火灾、地压、煤层顶板等隐蔽致灾因素进行分析、辨识,重点排查今后3年的隐蔽致灾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每次评审,对我们来说都是一个学习与进步的过程,对报告内容进行查缺补漏,为下一次同类型或者相似报告的编制打下良好的基础。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为顾客提交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