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矿井根据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关闭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西矿业便发〔2024〕842号)、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新河煤矿实施关闭退出的批复》(山东能源字〔2025〕3号)进行关闭退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原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等9厅局下发的“鲁煤规发[2018]43号”文件要求,新河煤矿委托我单位编制矿井关井闭坑报告。
2月28日,山东省能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单位编制的《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关井闭坑报告》进行了评审,共邀请3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会上,我方编制人员首先从矿井基本概况、关井闭坑、设备回撤方案、井筒封闭设计、人员安置方案、地面建筑物拆除方案、矿井关闭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了简要汇报,与会专家就矿井关井后对相邻矿井影响情况、关井进度等进行了详细询问,并就井筒封闭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新河煤矿矿井关井闭坑报告顺利通过审查,对下一步矿井关闭、履行相关闭坑手续迈出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