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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2016-12-02 来源:办公室/侯秀贞

      山东省煤炭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27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我单位呈报的申报晋升煤炭工程副高级任职资格的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我单位董美秀、闫甫、刘兆平、李金山等5名申报人员已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16日,共15天。现予以公布,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以便正式公布。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国华东方美郡北区501号楼

      邮政编码:250014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山东省煤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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