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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程高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15年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2015-11-13 来源:

      山东省煤炭工程高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15年11月7日至2015年11月8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我单位呈报的申报晋升煤炭工程副高级任职资格的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我单位申报人员孙庆鹏已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28日,共15天。已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我单位,并予以公布,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5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盖单位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以便正式公布。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41号

      邮政编码:250031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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